昨日,笔者从武夷山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在该院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数同比急剧增加,涉案标的额同比剧增,且呈现借贷范围扩大、借贷数款增大、借贷欺骗性可能性大等新特点。截至2009年10月20日,该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38件,审结113件,收、结案件数均是去年同期的两倍。已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标的额达2108万元,是去年同期的3.5倍。目前正在审理中的25件民间借贷案件共有标的额计1866万余元。 民间借贷具有灵活性、方便性、高回报等特点,但同时也潜伏着高风险。法院提醒,民间借贷应有风险防范措施:一、了解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要求提供担保。二、规范书写借条,明确借贷关系,防止状告无据。三、依法约定借贷利率,确保利润实现。四、注意借贷的诉讼时效,防止超期诉讼。五、合法维护债权,切勿采取非法拘禁等违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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