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案全记录:亿万富姐罪与罚
在被警方控制2年10个月零11天后,2009年12月18日下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28岁的吴英听到的是死刑的一审判决。
超乎很多人的想象,在长达近一小时的判决书宣读过程中,吴英一直镇定自若。即使听到“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的最后结果,吴英脸上依然看不出异样的表情。作为家中长女的她,反而在被带离法庭时嘱托家人“你们都保重”。但刚走出审判庭,吴英即流下泪水。
对吴英来说,这是一个迟到许久的判决,结果近乎残酷。尽管律师给她做的是无罪辩护,但在二审、终审判决公布前,吴英无法预知自己的命运能否出现转机。
自浙江东阳本色集团组建伊始,本报记者一直追踪报道本色集团的发展和陨落状况,全程见证了吴英纷繁复杂的3年人生轨迹。
起步美容业
与东阳市大部分年轻男子一样,吴英父亲吴永正1979年就远到甘肃玉门做包工头。吴英出生不久后就被父母带到甘肃,除了春节等偶尔跟父母回家外,吴英的童年一直在西北度过。
吴永正一心想生个儿子,结果一连生了4个女儿。7岁时,吴英被送回东阳,在塘下村小学读书。吴永正说,4个女儿中数吴英读书最好,小学几乎每学期都是三好学生。但到北江镇初中后,吴英的成绩开始下滑,1995年7月毕业后,吴英干脆不想读书了。吴永正当时正忙于在甘肃打一场耗时8年的官司,没有太多精力管吴英的事情,就安排她到自己的堂妹那里学美容。
在东阳,吴英的姑姑是最早做美容生意的。在这家叫“吴小珍诊所”的美容店,吴英学了一年多,就跑到宁波慈溪,与人合伙开了家美容店。此时,吴英才15岁。
在慈溪期间,年轻的吴英结识了许多人。若干年后,俞亚素等一干宁波人,成为最早借钱给吴英的放贷者。
吴英在慈溪呆了半年左右,即回到东阳,告诉父亲想继续读书。吴永正四处找人,总算连人带户口地把吴英安排到2年制的东阳市技校学习。但让吴永正失望的是,读了1年半后吴英又有了经商的念头,辍学离校。吴永正只有安排吴英重新到姑姑处学美容。他认为,吴英只有学到一门手艺,以后才能过上好日子。
2000年,还在吴小珍处学美容的吴英认识了东阳人周红波。次年,两人订婚。此时,吴英已积累了不少客源。以周红波为主要出资人,吴英出任老板,两人在东阳市区十字街开了一家“一生美美容美体沙龙”店。
2002年6月,吴英和周红波登记结婚。2003年8月,吴英盘掉原来的美容店,在周红波家所在的西街,新开了“贵族美容美体沙龙”,生意越加火爆。当地人士透露,东阳市某些政府机关的女公务员,都成为吴英的长期客户。在美容店,吴英积累了众多人脉基础,亦掘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为了从广州等地进货,吴英开始到处出差,甚至连丈夫周红波都不清楚她具体去过哪些地方。在经历“贵族美容”的初创期后,周红波转而在市区好乐多超市租下摊位,做起水果生意,美容店此后由吴英一人打理。
2005年3月,吴英从别人手中接过喜来登俱乐部,成为俱乐部的新老板。在重新装修后,喜来登成为当时东阳条件最好的KTV之一。一个月后,吴英又在东阳开出千足堂理发休闲屋。此后,她还在义乌开出千足堂分店。吴英被刑拘后,作为唯一没有查封的实业,义乌千足堂直至今年还在吴英父亲的坚持下维持经营。
2006年2月,吴英在母亲老家湖北荆门,开设了信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次月,吴英又在浙江诸暨,注册成立另一家信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始介入民间借贷、铜期货等交易。
本色神话
25岁即拥有数百万身家,吴英在同龄者中无疑已是一个佼佼者。不过事后看来,她之前所做的一切,似乎只是为组建本色集团做热身。
2006年4月开始,本色集团突然在东阳横空出世:本色商贸、本色洗业、本色广告、本色酒店、本色电脑网络、本色装饰材料、本色婚庆服务、本色物流……本色系公司一家接一家注册,仅当年8月14日,吴英就一口气注册了3家公司。吴英的本色版图,直至当年10月10日本色控股集团成立(注册资金1亿元)方才组建完毕。
本色引起当地人注意的,最先是免费洗车(但必须在车牌处贴上本色的logo)和免费洗衣服务(洗衣每天限100件,每人限2件),其次是连续3次掮款:东阳西宅小学80万元,磐安贫困学生50万元,东阳光彩事业500万元。
吴英最大的手笔,则是房产投资。仅几个月的时间,她即投入近1.6亿元,其中包括:东阳博大房产2200万元,通江花园近3000万元,望宁公寓5000多万元,湖北荆门1400万元,浙江诸暨近300万元等。吴英所购房产,大部分为沿街商铺,三年过去,这些房产都已大量增值,不过对身陷囹圄的吴英来说,这些增值已经于事无补。
本色集团成立后,吴英对酒店的经营情有独钟。本色概念酒店、本色精品酒店、本色假日酒店一气组建后(有些尚在装修即被查封),吴英还准备在全国复制这一概念,并在义乌开出了第一家连锁店。
2006年10月底,因为杭州、上海几家媒体的连续报道,吴英及本色集团开始闻名全国。本色集团高层甚至对外宣称,本色在购买物业和装修上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5亿元,但没有一分钱是银行贷款,全部是自有资金。
2006年11月1日,吴英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畅谈一个多小时。吴英将数亿元“自有资金”来源,归结为期货、炒房、美容业3个渠道。
事实上,此时吴英的资金链已经趋紧。12月底,本报记者再次采访吴英时,她刚脱离义乌几个债权人的软禁,回到东阳。本色集团资金紧张的情况此后可见一斑:先是东阳、义乌等很多民间借贷人频频向吴英催债,然后是本色集团4900万元假汇票被没收、光彩事业500万元掮款被本色收回。2007年1月24日,吴英被迫在杭州举行了一个小型记者见面会。尽管她的一些说法已不能自圆其说,但吴英依旧保持乐观,且欣然与包括本报记者在内的媒体记者一一合影。
此时的吴英未必料到自己即将面临牢狱之灾。两周后的2007年2月7日晚10时,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正在北京筹措资金的吴英被东阳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0日下午,本色集团亦被查封。
从2006年4月至2007年2月,本色集团的神话只存在了短短10个月。
庞杂的民间借贷网
在吴英被刑拘前,包括媒体在内,几乎无人知道,本色集团投在东阳的数亿资金究竟来自何方。
直到相关案情公布,吴英的资金往来脉络方才清晰:几乎所有的资金都来自民间高利贷。已知的银行贷款,只有工商银行东阳支行一笔1550万元的短期贷款。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吴英案的《判决书》认定,早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公司前,吴英即以每万元每日35元、40元、50元,或每季度分红30%、60%、80%的高息,从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等人处集资1400余万元。这些人大多系吴英在宁波慈溪认识的朋友,或此后经人介1979年出生的义乌人杨军,然后通过杨军认识了杨卫江,并借到了首批资金600万元。
杨军与骆华梅认识,而原义乌市文化局文化稽查中队长林卫平正是骆华梅的表哥,吴英就此认识林卫平。
2006年3月30日,吴英以到广州投资白马服装城商铺缺少资金为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首批500万元,此后经常每隔几天就有数百乃至上千万元的借款入账。至2007年1月5日最后一笔200万元入账时,短短9个月时间,吴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4.7亿元。
经杨卫江介绍,吴英又认识了杨卫陵,并与其合作投资铜期货。在期货投资出现4740万元亏损的情况下,吴英仍然“信守诺言”,归还杨卫陵等人3300万元投资,并“支付利润”1400万元。
此后,吴英又经杨卫陵等人介绍,认识了律师杨志昂,并从杨志昂处借到3000多万元。
法院认定,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亿元。
而吴英之所以能持续借到巨额资金,缘于其支付的利息高昂且早期能按时支付利息。
2008年4月16日庭审时,吴英承认,她向林卫平等人所借资金年回报率至少在50%以上,部分达到100%,到后期资金链出现问题时甚至出现“3个月回报期”—即三个月的利息达100%。即使不算利滚利,年息也在400%以上。
事实上,到2006年10月底,即吴英开始为媒体关注时,本色集团的资金链已经接近断裂。12月底,一起“绑架案”的发生,更令其雪上加霜。
据吴英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8年12月21日至28日,因债务纠纷,她被义乌市的杨志昂、杨卫陵的杨氏家族成员软禁。吴英及其家属称之为“绑架”。
“绑架期间,先后到过杭州、温洲、安徽马鞍山、江苏镇江,对我进行搜身、猥亵,扬言要将我杀死抛入江中,并强迫我签署空白文件三十余份,将我携带的现金数万元、现金支票330万、银行卡数张(强迫告诉密码)洗劫一空。12月27日他们派人到东阳将我上亿元的珠宝拿走,又在同日将我公司的14处房产的全部证件、29辆汽车的全套文件及有关财务凭证全部拿走……”吴英说。
吴英报案后,当地公安一直没有立案,两天后,本色集团收到一封装有两颗子弹的信封。
量刑争议
按照吴英家属的说法,吴英想过被债权人绑架,但从未想过被公安拘留。2月9日,即吴英被刑拘2天后,吴英家人在北京和东阳同时向警方报案。
时代周报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显示,2007年2月9日,在吴英不知下落的情况下,吴英父亲吴永正、丈夫周红波、本色集团常务副总蒋辛幸等人,同债权人林卫平、骆华梅、徐玉兰等人一起在本色概念酒店开会,商讨对策。最后各方达成共识:在吴英出现之前,本色集团授权由林卫平管理。林卫平等人还提出以借贷资金入股,但入股一事因股份比例未谈拢告吹。
林卫平是义乌有名的资金掮客,一人就向吴英放贷4.7亿元,超过吴英借贷资金的一半,案发时吴英尚欠林卫平借款3.2亿元。而法院认定吴英最终“集资诈骗”的金额,不过3.8亿元。
让与会各方没有想到的是,林卫平、骆华梅两人开完会刚走出本色酒店,即被东阳警方刑事拘留。次日,本色集团被查封,来自义乌的掮客杨卫陵、杨志昂被拘留。此后,徐玉兰、杨军、杨卫江3人亦先后被刑事拘留。3月16日,吴英、林卫平等8人同时被批准逮捕。吴英案就此尘埃初定。
今年1月22日,东阳市人民法院对涉及吴英案的林卫平等7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7人均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定罪处罚,刑期从18个月至6年不等。其中林卫平向71人和1个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6515万元,除吴英外在义乌还有其他上线,借贷总额甚至超过吴英,然而只获刑6年。
与林卫平等人的宣判较为平静不同,吴英案的审理,颇费波折。
在今年4月16日吴英案开庭前,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和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于2008年2月和10月各起草了一份起诉书。
在第一份起诉书中,吴英的罪名是合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项,且两个罪名的主体都是本色集团,吴英作为本色集团的法定代表人被列为被告。而在第二份起诉书中,罪名和主体都发生了变化,起诉罪名为集资诈骗,吴英作为个人被列为被告。
在东阳市检察院起诉阶段,吴英与林卫平等8人一起被起诉,但由于量刑规格发生变化,吴英被独立出来,其一审地点由东阳市人民法院更换为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诉方也由东阳市检察院变更为金华市检察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在刑法上区别很大,前者最高量刑是10年,后者最高量刑是死刑。”在今年4月一审开庭时,吴英辩护律师杨照东和张雁峰给吴英做无罪辩护,控辩双方围绕吴英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该案属于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吴英的罪名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3个焦点,展开激烈交锋。
“据我们了解,吴英借来的钱只是朋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并没有使用欺诈手段,也没有要非法占有的想法,而且全部都用于公司经营上了,并承诺归还。所以我们认为吴英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只能算民事纠纷。”杨照东说。
但在一审宣判时,辩护律师有关上述3个方面的辩护,未被法院采纳。
吴英成名、被绑架和被刑拘后,吴英及其家人曾先后聘请过3任律师。杨照东和张雁峰所在的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在业内颇有名气,杨照东目前还是黄光裕的代理律师。此次宣判,杨照东因另有安排没有到庭。
但对吴英最为不利的,是此前浙江丽水集资案主角杜益敏案的宣判。同样以“集资诈骗罪”入罪的杜益敏经最高法院复核,最终被执行死刑。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吴英案的开庭宣判是2009年12月18日,但判决书的落款时间为2009年10月29日。这意味着,早在宣判前40天,吴英的死刑判决已经认定。
民间借贷困局
吴英一审被判死刑后,民间对吴英是否罪该至死议论纷纷,即使在金华市中院内部,亦有不同声音。尤其在网络上,同情吴英、认为其罪不当死的观点,占据一边倒的位置。
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认为,围绕吴英是否应被处极刑的激烈争议,事实上是对于民间借贷行为是否合法合理的长期争议。
在民间资本充裕的浙江,因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加上民间资本天然的逐利性,民间借贷一直盛行,尤其在温州、金华等地。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浙江省共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近200起,集资诈骗案件40多起,同比大幅上升。其中1亿元以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7起,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集中爆发,涉案金额近百亿。而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通常很难界定,罪与非罪,泾渭并不分明。
2008年12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曾联合下发一个主题为“当前办理集资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明确指出,“为生产经营所需,以承诺还本分红或者付息的方法,向相对固定的人员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应当作为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不应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或者集资诈骗犯罪”。
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认为,杜益敏、吴英等诸多人物的出现,是在现有金融体系结构不合理的背景下发生之制度性悲剧。一个很可能的情况是,再过若干年,随着中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杜益敏和吴英们的行为应是符合商业规律和合法的。
在12月22日发表的《非法的吴英与“合法”的贪腐》一文中,吴晓波得出一个结论,当代中国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所有重要的改革都是自下而上推进的,因此具备了非法的天然特征;而众多高级别的贪腐都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因此在表象上看往往是合法的。
吴英的罪与罚,死与非死,显然不仅仅是吴英一个人的事。
吴英:我非十恶不赦
出奇镇静的吴英
12月18日下午2点整,时代周报记者赶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4楼审判庭,旁听席上尚空无一人,只有书记员和几个执勤的法警先期到场。
场面异常肃静。因消息封锁,到场旁听的只有区区几十人,让容纳数百人的审判大厅显得十分空落。除吴英家属、吴家亲戚朋友等10余人外,到场的几乎全是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执勤法警,对吴英案充满好奇的年轻法官,甚至还有法院的物管人员和清洁工。
除金华当地一位党报记者外,庭审没有通知任何记者到场,也没有全程录像,由金华中院统一对外发通稿,以致第二天出现在各家媒体上的,几乎都是今年4月吴英案第一次开庭时的照片和视频。
2时30分,主审法官宣布开庭,吴英被带入法庭。吴英照例穿着看守所的黄色囚服,留着马尾辫,神情镇定,脸型较上次开庭又消瘦了些许。
一位法警给吴英解开手铐。审判长赵群直接宣读(2009)浙金刑二初字第1号判决书。
判决共有32页,一直宣读了50分钟。中间,吴英曾两次回头,望向家人所在位置。整个宣判过程,两位女法警都搀着吴英的胳膊。
判决书过于冗长,听到一半,吴英父亲吴永正即在旁听席上睡着。3天前,他从律师处得知吴英要宣判的消息,一直没睡好觉,中午又喝了不少酒。吴英的母亲黎世梅坐在吴永正旁边,一直掩面抹泪。
3时25分,判决书宣读到最后部分,全体起立。
“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听到这个结果,黎世梅马上瘫在座位上,失声哭泣。吴英却出奇镇定,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变化。但旋即,吴英的眼眶变红。
法警将判决书交到吴英手中,吴英看了几眼,即卷在手中,闭上眼睛。法警再次给吴英戴上手铐,将吴英带离法庭。
有人喊着吴英的名字,吴英边走边将身子转向旁听席,刚说完“你们都保重”,即被带出法庭。在审判庭外的过道里,一直以坚强示人的吴英,第一次流下泪水。
“我没有骗人”
没有人知道,听到死刑判决的吴英当时是什么心情。当天上午10时,吴英才从律师张雁峰那里得知,下午2时后要进行一审宣判。
据张雁峰介绍,12月17日,即庭审前一天下午,两个法官带着今年4月开庭的笔录到看守所,让吴英签字。虽然法官没有明说,但在看守所羁押近3年的吴英,已经预感到对自己的宣判即将来临。
但吴英依然倔强。她以笔录上错别字太多为由,拒绝签字,并表示自己“不是电脑”,8个月前庭审的很多话都忘了。最后,吴英根据法官的要求,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日期(据说比实际日期早了一天)。之后,吴英特意加了一句话,大意为:“因为时间太长记不清,以当庭录音为准”。
张雁峰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得知下午就要宣判,吴英显得有些紧张,对他说:“万一判死刑,就太惨了,我才20多岁。我根本就没骗别人,也没有挥霍,就是向别人借钱了。”
自从2007年六七月间受理吴英案以来,张雁峰去看守所会见吴英已近20次。今年4月16日开庭后,张雁峰见过吴英三四次,每次吴英都显得有些着急,询问怎么还不判,会怎么判。根据原先的安排,宣判应该在今年国庆前进行,后因故推迟至今。
在看守所期间,吴英曾通过明信片,给家里写过30多封信,袒露自己的内心世界(详见本报2009年4月23日《东阳富姐吴英回归本色》)。在得知干姐徐玉兰重获自由后,她给徐玉兰也寄了多张明信片,其中一封写道:如果有机会重新让我选择,我会选择做一个平凡的人,选择平平凡凡过一生。她还特地告诉干女儿吴晓丹:“我和你妈妈虽然出了这事,但你要记住,我们并不是十恶不赦的人,我们只是人生道路上犯了一点点错误。”
12月19日,一审宣判次日中午,吴英父亲吴永正回到浙江东阳。3年过去,东阳街头再也见不到任何本色的影子。本色洗衣店、洗车店所在的楼房,正在招租;本色集团所在的本色商贸,变成了梦依达商贸;本色概念酒店,虽然格局未变,但名字变成了百特概念酒店;本色精品酒店,则成了苹果酒店。只有“本色一条街”汉宁西路上的一众商铺,至今依旧查封。
吴英的老家在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余店,距离东阳市区颇远,一家人至今仍住在30年前盖好的一栋3层楼里。1981年5月吴英出生时,没有人想象得到,这个不足200人的小山村,会走出这么一位人物。
村里人都听说了吴英一审被判死刑的消息,只有吴英的奶奶被蒙在鼓里。因父母长期在外做包工头,吴英长期跟奶奶生活,感情很深。
黎世梅难以接受对吴英的死刑判决。她原以为会是无期,最差也是死缓。回到家后,除了做饭,她就躺在床上,一声不吭。只有吴永正一如既往地相信,吴英不该、也不会被判死刑,他要倾其所有,支持吴英上诉。
12月18日庭审结束后,张雁峰曾赶到金华市看守所,希望见吴英一面,可惜错过会见时间,只有以留言形式宽慰吴英。时代周报记者获悉,直到12月22日下午,吴英尚没有决定是否上诉。当天晚上,吴永正紧急联系律师,希望其能说服吴英上诉。
“法律是公平的,是死板和单一的,但执行法律的人是复杂和多变的。这就是我的命运。”今年6月30日,吴英在写给干姐徐玉兰的信中曾这样写道。
吴英背后的公职放贷人
“吴英被判死刑,对有些人来说是个好事,有些事就可以了结了。”12月21日,义乌一位曾通过掮客杨卫陵借钱给吴英的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随着吴英案的一审宣判,有关义乌市官员通过资金掮客放贷给吴英的旧事,再度沉滓泛起。经时代周报记者独家调查,确有为数众多的义乌市公职人员,将数千万资金转借给吴英。
至少25名公务员涉案
2007年3月24日,《21世纪经济报道》曾刊发《137人:吴英手中的“黑名单”》的调查。文章称,东阳与义乌警方已掌握了一张吴英背后的债权人名单。名单上50万元金额以上的义乌债权人有103人,加上东阳债主,共137人。
“这份名单一旦公布出来将引起很大震动。”一位证实此消息的人士表示,103人中部分是官员。
该报记者经过多方打听,确认名单中当地官员有义乌市公安系统的某队长,义乌市政府某官员,另有浙江省政府的一名处长涉案,该处长与吴英案中被捕的杨姓律师有涉。
紧随其后,3月29日,新华网刊发新华社浙江分社记者的文章—《传言不实 “亿万富姐”吴英案未涉领导干部》。文章称,警方已经约谈了绝大多数涉案债权人,目前没有涉及东阳和义乌两地的领导干部。经公安机关证实,这些涉案债权人中没有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只有极少数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文章还特别指出,义乌、东阳两地市场经济活跃,百姓较为富裕,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投资行为也比较常见。
新华网报道澄清了吴英案“没有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涉案,等于从另一角度承认有副科级及副科级以下官员涉案。在经济异常发达的县级市义乌,副局长、副镇长之类都是副科级,虽级别不高,但职权不小。义乌究竟有多少官员涉案,曾引发民间诸多猜想,义乌市行政机关内部亦多有议论。不过在此后的媒体报道中,再未有这方面的信息出现。
然而,吴英一审被判死刑后,有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提供了2007年5月31日东阳市公安局出具的“东公诉字[2007]第343号”《起诉意见书》。该《起诉意见书》共47页,详细罗列了吴英、林卫平、杨卫陵、杨志昂等8人的每一笔资金借贷情况,其中涉案的义乌市公务员至少25人。
在义乌6位资金掮客中,光林卫平一人就借给吴英4.7亿元。林卫平原系义乌市文化局文化稽查中队长,在义乌官场有广泛的人脉基础。单林卫平一人涉及的债权人,就包括义乌市10多名国家公务人员。
《起诉意见书》认定,林卫平从义乌市文化局同事处非法吸收存款共计2130万元,其中包括蒋永贤900万元,应治中850万元,吴迎飞60万元,刘文宝、郑贤平各30万元,虞月青20万元,季孝伟、吴璀义各10万元。
林卫平从其他义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处非法吸收存款共计980万元,其中包括义乌市环保局干部吕荣贵60万元,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干部楼灿茂240万元、吴光荣100万元、叶荣全120万元,义乌市稠城街道干部李金财200万元,义乌市稠江街道干部楼益仁10万元,义乌市中心医院医生骆臻斌250万元。
此外,林卫平还从亲戚、战友处吸收存款6998万元。比如从在义乌苏溪农行工作的战友蒋乐周处吸存380万元。从远房亲戚、义乌市国税局干部孙朝阳处分5次共吸存资金1750万元,这是林卫平从单个公务员处吸存的最大资金。
除林卫平外,从官员中吸收资金最多的是杨卫陵。《起诉意见书》认定,杨卫陵从应军处吸收资金110万元(应军另借给杨志昂350万元),从杨卫清处吸收资金130万,从赵晓处吸收60万,从季诚松处吸收55万元,从傅湘华、沈珉等人处各吸收50万元。
时代周报记者调查获悉,赵晓原系义乌市府办建设科科长,今年刚被提拔为义乌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季诚松原系义乌市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党组成员,后任义乌市市场贸易发展局副局长;傅湘华系义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应军系义乌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沈珉为执行庭副庭长,杨卫清原为义乌市北苑派出所副所长、现为义乌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指导员。
此外,中国农业银行义乌经发支行行长陈忠庆亦借给杨卫陵140万元。
掮客夫人即为政府部门领导
在义乌籍上百名放贷者中,除民营企业老板外,还不乏官员家属、律师、教师等。甚至在义乌之外,还有更高级别领导涉案。
知情人士透露,这么多有级别的官员之所以放心将钱借给杨卫陵等人,与杨卫陵妻子吴小英当时为义乌市府办工业科科长不无关系。
该人士透露,2006年底,林卫平、杨卫陵等人将巨额资金借给吴英,导致大量资金从义乌流向东阳,引起当地银监部门的重视。杨卫陵和杨志昂通过特殊关系,获悉吴英资金链即将断裂的信息。2006年12月底,由两人主导,吴英被杨氏家族成员软禁达8天之久,其间被迫签署空白文件30余份。
据吴英向律师反映,在其被软禁过程中,吴小英亦曾参与。目前,吴小英已调离义乌市府办,到义乌市科技局任科长。
12月22日,时代周报记者联系到吴小英,希望核实相关情况。吴小英表示,她没什么好对记者说的,一切以公安机关的说法为准。
就在本色集团被查封两天后,2007年2月12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对有关案情进行通报。全市清理社会非法融资整顿金融秩序工作小组在会上成立,时任义乌市长的吴蔚荣亲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