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湖南湘西非法集资案在郴州中院开庭审理。
轰动一时的湘西非法集资系列案涉及本金总额168亿余元,34万人次,涉及集资企业数十家。亦有多名当地高官因此落马。其涉及金额之大、涉及人数之众、范围之广,十分罕见。
此次被告是曾是“湘西首富”的湖南湘西荣昌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孟贤等8人。检方指控,金孟贤组织、指挥荣昌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被告李迎国、刘蓉等7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湘西荣昌公司及金孟贤一案涉案金额37.7亿多元,堪称湘西非法集资案的第一案。
当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据称,一审判决的宣判尚需时日。
湘西非法集资案的审理才刚刚开始,其引发的阵痛也没有完结。
文/图 本报特派记者 曾向荣 通讯员 刘振
金孟贤站在被告席上,身着郴州看守所的囚衣,没有了昔日“湘西首富”的意气风发。曾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的邱兴隆以及资深律师王利民此次为他辩护。
郴州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信章担任审判长,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规模大:大小案件18个
知情人士称,湘西非法集资案涉及大小18个案件,湖南省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18个专案组、3个直属小组,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将先后在郴州、娄底等地审理。
荣昌公司及金孟贤案由湘西州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单位湖南湘西荣昌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金孟贤等涉嫌集资诈骗案,于2009年6月16日向湘西州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湘西州检察院于当年7月31日将案件移送到郴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方指控,荣昌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虚假宣传、以高息为诱饵等诈骗手段,骗取群众集资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金孟贤明知无归还能力,仍组织、指挥荣昌公司进行非法集资,系对荣昌公司非法集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辩:公司经营不错
在法庭上,金孟贤在法庭陈述中说,对“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的说法不认同。他辩称,不存在隐瞒事实真相,还说公司经营一直不错。对于自己被控集资诈骗的罪名,金孟贤认为不该用这个罪起诉,而应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金孟贤还说他的公司潜在价值在100亿元以上,有评估报告作为依据。
根据检方指控,荣昌公司的集资举动发端于2002年11月。由于荣昌公司在承建工程中资金紧张,金孟贤决定以开发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教师花园、裕隆山庄中高档住宅小区等的名义,以1.2分至1角不等的月息,面向社会公开集资,与集资户签订项目投资入股(分红)协议并出具收款收据、借据凭证。月息最高的时候,达到过2角。
集资:个人最高揽资8000万
荣昌公司先后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金孟贤自任组长,不定时举办联谊会、座谈会,组织集资户参观公司项目,夸大宣传项目经营和发展前景,以此获取集资户信任。
此外,从2004年开始,荣昌公司制定了对集资户的奖励措施,按存期不同,每一万元分别给予200元~1000元不等的奖励。为调动员工揽资的积极性,按揽资金额,公司给予员工每一万元奖励15元~200元的奖励。
检方指控,被告人刘洁的揽资金额最高,达8526万多元,领取的奖励为24.6万元。
2007年之前,在与集资户签订协议时,都会写明“融资多少钱,多少回报,用于什么项目”。2007年10月之后,集资形式变成民间借贷,协议上简单地写借多少钱,还多少利息。每当旧的本金到期时,公司就需要吸纳新的资金去填补。
疑问:1866万元不知去向
起诉书显示:从2002年11月至2008年9月的6年间,荣昌公司以本部及其下属三家子、分公司开发项目的名义,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累计集资37.7亿多元,涉及集资群众2.3万多人、6.2万多人次。
根据郴州市检察院的指控,截至案发,在荣昌公司集资的37.7亿多元中,仍有本金18.7亿多元无法归还。这些集资款除了支付集资利息及奖励12亿多元外,余下的6.75亿万,用于荣昌公司注册子、分公司及项目投资,此外还有1866.4万元集资款去向不明。
诱因:房地产市场红红火火
在荣昌公司投资的项目中,大多是地产项目。近些年来,当地政府大力推进房地产开发,雄心勃勃地提出要打造新城区,对民间集资的规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吉首房地产市场已严重饱和,产生了巨大泡沫,但房地产商还是不顾自身实力,一哄而起。”有人评论说。湘西非法集资案案发后,吉首市大型地产商几乎全军覆没,而荣昌公司正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地产大佬。
然而,从2008年8月底开始,包括荣昌在内的吉首主要融资大户,无力向集资户按时还本付息。2008年9月3日后,吉首市因非法集资问题多次引发群体性事件。9月4日,2000余名集资人员冲击火车站、阻拦火车,造成枝柳线中断6个小时。9月20日、24、25日,湘西再次爆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数万群众涌上街头。
阵痛:多名高官因此落马
湘西民间集资颇有时日。有熟知当地情况的律师告诉记者:“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湘西就出现了民间融资。”在湘西州辖下的吉首市,当地参加集资人数之众,范围之大和影响之深,超乎一般人的想象。“因为利息很高,很多人都把参与集资作为收入来源,他们挡不住高利息的诱惑。”
近10年来,湘西州非法集资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可分为起始、发展、膨胀、高危、断链五个阶段。大规模集资始于2002年,至2008年,非法集资达到白热化,月利息普遍在8%以上。在2008年3月以后进入的资金占未退本金的80%左右,最高月息达到10%甚至更高。严重后果一触即发。
在近期的一次总结会上,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胡旭曦讲话时表示:“湘西‘10·2’非法集资系列专案涉及时间之长、涉及范围之广、涉及企业之多、涉及金额之大、涉及人数之众、涉及引发的后果之严重,堪称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非法集资系列案件。”
据称,湘西非法集资案涉及34万人次、6.2万余集资群众,20家公司涉案,涉及本金总额高达168亿余元。以案发的2008年计,当年湘西州的GDP为226.66亿元。这一集资额接近湘西当年GDP的75%。
经过15个月的艰苦工作,专案组全力保障集资群众的清理、清偿、清退工作,对涉及本金总额168亿余元、尚未退本余额近95亿余元核减工作,追回非法利息30.48亿余元;全力保证涉案赃款赃物的追查、追控和追缴达46亿余元,最大限度地减少集资户的损失;将90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包括原湘西州政协主席向邦礼、原湘西州副州长黄秀兰、原湘西州常委滕万翠在内的多名官员因参与和组织介绍非法集资落马。而原湘西州州长徐克勤因处理非法集资不力,被免去湘西州委副书记职务,并按法定程序辞去州长职务。
主犯曾经是“湘西首富”
在湘西商界,金孟贤颇有名气,是当地有名的大老板。案发时,他是湖南省政协委员、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两级人大代表。2007年,一家湖南网站将他评为“湘西首富”,在当年湖南富豪榜上名列第63位。
48岁的金孟贤是湖南邵东人,出生在普通农家,1990年从邵东来到湘西。“怀揣吉首大学经济管理系毕业证、施工技术员资格证和仅有的700元钱,来到了湘西州吉首市,走进吉首市第一建筑安装公司的大门。”当时有媒体这样描述金孟贤的湘西之旅。
后来的事实证明,来到湘西,确实是金孟贤的人生转折点。1993年,金孟贤取得了第一个建筑工程项目——吉首大学凤凰楼,组建了一个施工队。
2000年6月,金孟贤出资500万元,与吉首大学注册成立荣昌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承建、房地产开发,金孟贤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检方起诉书称:“吉首大学未实际出资、系挂名股东,不参与分红及公司管理,而是将学校工程交荣昌公司承包,然后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公司成立后,荣昌公司先后承建了吉首大学第三教学楼、学生公寓、市政大楼等多个项目的工程。
2005年8月,公司更名为湖南湘西荣昌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那时,白手起家的金孟贤在湘西已经成名,他已经不再是个包工头,而是一家“以矿业、生物高科、房地产开发为‘纲’,酒店、纸业、物贸、教育、旅游为‘目’”的大型企业集团的老板。2006年,他的企业跻身“湖南省私营企业10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