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岸区市民刘波(化名)到涪陵区一楼盘购买88套房屋,没想到有50来套被开发商“一女二嫁”。
记者日前赶赴涪陵区,对当此事展开调查。
诱人商机
住宅500元/平方米,门面550元/平方米,比同类房低了一大半
刘波称,2006年下半年,一位朋友告诉他,涪陵区一个名为“渝家傲”的楼盘正在销售,价格便宜,适合投资。该楼盘开发商为重庆市涪陵真理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当时我到现场看了,开发商已在做外墙砖了,整个楼盘只差10%就完工。”刘波说,当时看见大楼大厅装修得比较大气,小户型房子较多,于是打算购买几十套开一家宾馆。与开发商讨价还价后,最终以普通商品房500元/平方米、商业门面550元/平方米的价格,一次性购买88套,并分多次付了约350万元购房款。
“这一价格相当诱人,商机无限。”刘波说。据了解,两年前,“渝家傲”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售价为1000元/平方米,门面为2000元/平方米。到了现在,这一价格又翻了一番。
价格如此低廉,按照2006年业内公开利润为40%计算,开发商未必亏起卖?刘波说,当时没有想这些,“这是团购批发价”。
付款之前,慎重起见,刘波专门登录涪陵区房交所网站进行了查询,确认了自己相中的88套房屋还未销售出去。
刘波出示的资料显示,他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于2007年4月5日在涪陵区房地产交易所网上申请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房交所受理了登记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可怕陷阱
58套已售房又卖给其他人,法院保全查封后又有49套房登记
考虑到购房款付了、申请合同登记成功了,刘波开始筹划开宾馆赚钱之事。但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已掉进可怕陷阱之中。
刘波说,在他向开发商付清房款大约一个月后,突然有购房者打来电话称,他们交钱以后同时买到了一套房子。经过多方求证,刘波发现,他买的88套商品房,有49套被卖给了一个叫做刘云的人,有9套被卖给了其他购房者。
刘波赶紧到房交所查询,从房交所电脑打印出来的资料,88套房屋的业主仍是刘波——“这是不幸中的万幸。”刘波说。
为了保障权益,防止开发商“一女二嫁”,刘波立即以自己的财产作担保,向法院申请查封那88套房屋。
但这仍不保险,接下来的事更奇怪。在刘波尚未去房交所解除原申请信息、法院已将刘波申请的88套房屋进行了查封等情况下,房交所又把其中49套房屋登记给了一个名叫“蒋增甫”的人。
谁负责任
购房者认为,房交所对同一房屋两次登记,责任不可推卸
“渝家傲”楼盘位于涪陵区兴华西路32号,当时这里房屋买卖热火朝天,不过,现在这里已冷冷清清、大门紧闭,大厅仍悬挂有“休闲式酒店,全新投资模式,引领财富;投资3万,年12%的稳定投资回报……”标语。
刘波认为,房交所受理了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申请、法院对88套房屋进行了查封等情况下,又让“蒋增甫”在房交所成功登记,造成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一女二嫁”,那么,涪陵区房交所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刘波说,正因涪陵区房交所登记了他的买卖合同,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才向开发商付了全部购房款。
“关键问题还在于,法院已经进行了保全查封后,涪陵区房交所居然还对49套房屋再次进行买卖合同登记。”刘波说,涪陵区房交所对同一房屋先后进行两次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导致了一房二卖,严重侵害了购房者权益。
开发商:“我们工作失误”
重庆市涪陵真理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造成“渝家傲”一房二卖,主要是工作失误。
该负责人解释,由于他们对联机备案不熟悉,所以把房屋销售信息登记重了。后来公司出了事情,此事就被搁了起来。
该负责人透露,真理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申请了破产,“渝家傲”还有一些房子没卖出去,正等有关部门处理,购房者付出了多少钱,自然会获得多少赔偿。
刘波等购房者并不认同该负责人“工作失误”的说法:房屋在销售以前是属于开发商的,哪些已经销售、哪些还未销售,开发商应非常清楚,一房二卖是涉嫌故意诈骗行为。
房交所:“我们也被骗了”
“渝家傲”出现一房二卖,购房者认为涪陵区房交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该房交所有关负责人称,一房二卖事件是开发商钻了房交所的空子,房交所也被开发商欺骗了。该人士说,按要求,涪陵区应在2006年初建成商品房预售联机备案系统,实际上直到2006年11月23日才建成对外。开发商借时间差搞了一房二卖——在联机备案系统建成前,送了部分合同到房交所进行手工登记;当联机备案系统上线以后,趁以前送去的合同还没办完手续,又把已卖出的房子再卖了一次。
该人士透露,“渝家傲”楼盘,除了刘波与蒋增甫买到了同样的房屋,还有40多位购房者也遭遇了一房二卖。
该人士表示,“渝家傲”发生一房二卖事件后,涪陵区有关方面高度重视,现已定下了“依法处置”原则,由司法部门对“渝家傲”进行司法处置,再根据债权债务情况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编 后
商品房“一女二嫁”,那是八年前房地产市场还很稚嫩时,开发商惯用的伎俩。没想到,时至今日,还能碰上这种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的下着。
数十套房屋被开发商卖了两次,且在法院查封后尚能到房交所登记成功,除了开发商应受惩罚外,方方面面环节是否都应据此提高警惕?
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楼盘低了一大半,在诱人商机面前,我们有没有问过“为什么”?即便是批发,未必开发商就不要利润甚至亏本销售?要知道,2006年房市正红火,开发商有啥理由低于成本销售?这给每天都在消费市场摔打的每一个人敲响了警钟。
当时,全市众多区县都在搞商品房预售联机备案,为何其他区县的开发商没嗅到“商机”,没看到空子,惟独涪陵真理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有此本领?这无疑也给我们的房交所联机备案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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