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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要求杜绝“权力案” 坚决纠正“官官相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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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扬子晚报  阅读:
  •  新华社电 “告状难”是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也是导致行政案件申诉上访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22日于广东东莞召开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要求,坚决抵制和清除一些地方在行政案件受案方面的各种“土政策”,严禁为了维护地方利益、部门利益或者以其他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受理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
  • 江必新提出,各级法院要严禁把是否同意协调和解当作受理案件门槛的做法。要强化便民措施,简化立案环节,创新立案方式,方便群众诉讼。
  • 江必新特别强调,“对于一些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的案件及历史遗留等问题,依法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调整或者法院没有能力解决也解决不好的案件,人民法院要从实际出发,依靠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力量加以解决。”
  • 最高法院要求,要坚决防止置人民群众利益于不顾、对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一味迁就的做法,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权力案”,坚决纠正“官官相护”和“权权交易”的行为,坚决改变“结案了事”的不负责任态度。要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努力缩短办案周期,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讼累,力争以最低的成本实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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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法:全国排查“民告官”进京上访案件
  •                       2010年05月23日 02:54新京报
  • 据新华社电 行政官司,俗称“民告官”,近些年此类申诉上访率居高不下,形势严峻。记者从22日在广东东莞召开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5月22日开始到今年底,在全国各级法院集中开展解决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专项治理活动。
  • 行政诉讼是“官”民矛盾的化解机制。最高院要求,各高级法院在6月底前完成案件的登记、核查和汇总,并报最高院备案。
  • 重点排查非正常申诉上访案
  • “专项治理活动将纳入政法机关集中开展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和‘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据最高院副院长江必新介绍,将通过案件评查和纠错改偏及完善终结制度,及时有效地排查化解矛盾,力争使现有行政申诉上访案件基本得到解决,在较短时间内有较为明显的下降。
  • 据了解,排查的案件包括列入“涉诉信访积案清理”活动、“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中的行政案件,以及2009年以来进京赴省申诉上访的行政案件。重点排查非正常申诉上访、重复申诉上访、越级申诉上访案件。各类案件将逐级迅速分解到各个责任法院。
  • 逐案落实责任领导包案到人
  • “要实行包案责任制,包案到省、包案到院、包案到人。逐案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江必新说,凡列入“涉诉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和“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中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评查、清理工作。进京赴省申诉上访案件也要比照活动的要求进行评查和清理。
  • 江必新指出,要在全面甄别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方案。对属于错案和有瑕疵的案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纠正或补正。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且有协调余地的,要做好协调化解工作,尽量予以照顾性解决。确实无法通过法院自身解决的,在认真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汇报,并按照政法委的统一协调和部署,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帮助落实协调方案。对于申诉理由不成立的,也要耐心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 江必新要求,要认真分析总结造成申诉上访的原因和教训,对于违法办案或者失职渎职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责任人员必要的处分。
  • 最高院副院长江必新谈行政审判
  • ——必须防止把“大局”地方化,以“大局”“稳定”为借口排斥司法监督的倾向
  • ——摒弃“让行政机关胜诉是支持,让行政机关败诉是添乱”的错误认识,不姑息迁就违法行政行为,不迎合屈服于各种非法干预
  • ——克服“纠错不利于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性、稳定性”的错误认识,坚持有错必纠,避免因讳疾忌医而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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