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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万富姐非法集资案折射民间借贷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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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广州日报  阅读:


 

 

2009年4月16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吴英非法集资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09年4月16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吴英非法集资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1年4月7日中午,浙江金华,吴英父亲被记者团团包围询问庭审情况。2011年4月7日中午,浙江金华,吴英父亲被记者团团包围询问庭审情况。


 

非法集资再成舆论焦点。非法集资再成舆论焦点。


 

  浙江“亿万富姐”二审引关注 民间借贷再成舆论焦点

  4月7日,浙江“亿万富姐”吴英非法集资案,在一审开庭2年后,终于等来二审。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吴英是生是死,或许只是茶余饭后关于“亿万富姐”的谈资;而在民间借贷极度盛行的江浙,人们似乎能从吴英身上看到自己的未来,甚至有人将此解读为国家对待民间借贷的“风向标”。

  显然,吴英的罪与罚,生与死,不只关乎个人。

  就在吴英案二审开庭的前一天,央行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这是央行今年第二次加息,也是去年以来第四次加息。每逢加息,浙江民间借贷的利率也会水涨船高。目前,温州人亲友间的借贷利息达到月息2毛,而民间借贷的极端利率甚至已达月息3~6毛。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吴英案二审并未当庭宣判。接下来的这段日子,是法院作出最终裁决的时候,更是浙江民间借贷战战兢兢等候风向的时刻。

  此时,在民间资本活跃的浙江温州,数以千亿计的资金正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在普通市民之间,以及中小企业之间迅速辗转腾挪。千亿民间借贷如何规范,成为“吴英”案背后,最瞩目的焦点。

  文/本报驻上海记者 梁国瑞  图/CFP供图

  4月7日上午9时,身穿看守所黄马甲、戴一副眼镜的吴英,出现在金华市中院东四法庭。这个曾经登上胡润女富豪榜的80后东阳姑娘,即将面对的是浙江省高院对其二审庭审。高院3名法官专程从杭州赶来,负责此次庭审。

  随后5个多小时的二审庭审,吴英已经等了很久。此时,距离她一审被判死刑1年有余,距其被东阳警方刑拘刚好4年零2个月。

  吴英“变”了

  整场庭审下来,吴永正也觉得,女儿和一审时的倔强判若两人,“更成熟了”。

  被告席上的吴英,扎着马尾,戴着眼镜,神情平静。“女儿比以前胖了些。”坐在旁听席上的父亲吴永正看着心爱的大女儿。四目相接。

  2年时间,吴英外貌的改变并不算大。而细心者却发现,一审时逞强的口气、愤怒的表情,此时已从吴英身上消逝隐匿。整场庭审下来,吴永正也觉得,女儿和一审时的倔强判若两人,“更成熟了”。

  2006年4月,吴英的“本色集团”在东阳横空出世:商贸、洗业、广告、酒店、电脑网络、装饰材料、婚庆服务、物流……本色系公司一家接一家注册,一百多个店铺甚至让东阳汉宁路成了“本色一条街”。 当年,吴英出乎所有人意料,以36亿元身价登上胡润女富豪榜第6名,被称为内地最年轻的女富豪。吴英的暴富,被称为“本色神话”。

  然而,成就吴英“亿万富姐”的这些钱,却是高利贷借的:法院《判决书》认定,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先后从林卫平等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339.5万元,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426.5万元。

  吴英借钱利息之高也令人咋舌:所借资金年回报率至少50%以上,部分达100%,后期资金链出现问题时甚至出现“3个月回报期”——即三个月的利息达100%。即使不算利滚利,年息也在400%以上。

  2007年,吴英突然被逮捕,“神话”瞬即破灭。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院一审判处吴英死刑。

  从巅峰跌落谷底,吴英几近绝望。据接近本案的知情人士透露,从一审到二审这2年间,吴英经历了一段几乎是“生死涅槃”的心路历程。

  被判死刑以后,吴英曾对法律公正极不信任,一度欲放弃上诉。本报记者在吴英通过代理律师带出看守所的材料上看到这样一段话:“一审下来之后,我一直认为法律是不公平的,法律是有权有势有钱人玩的游戏,像我这样无背景的人,只能像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我曾想我要放弃上诉,但还是在家人亲情的支持和看守所领导、管教的耐心开导下,在离上诉最后时限签字上诉。”

  上诉知情人士还透露说,2009年6月,因怀疑自己在看守所写的《控告信》被人翻阅,生怕信中内容传出会对家人不利,性格刚烈的吴英饮下一大瓶胶水,幸被发现及时抢救。

  求生是人的本能。有段时间,与吴英同监室的一位女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发回浙江省高法重审后改判,让吴英重又看到了生的希望。“我改变了我的看法,我相信法律毕竟是公正的、公平的。”

  走出低谷的吴英,开始在看守所对《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法律及相关实施细则进行详细研究,同时还坚持看书学习,对外面的世界也多有了解。

  除此之外,吴英一遍遍地回忆、书写《上诉材料》、《控告信》以及《检举材料》,以求立功。2010年3月、5月、7月,吴英三次委托律师将这些材料带出看守所,提交给浙江省高院。

  记忆力惊人的吴英,在这些材料里记录了她所经手的每一笔借款及还款的金额、用途,还详细记录了其行贿多名官员的情况。

  认罪求生

  “一审判决之后,其实她的精神处于溃败的状况,已经放弃了对无罪释放的希望。”

  4月6日,从丹东庭审中途请假的著名刑辩律师杨照东赶来金华,他曾是黄光裕案的辩护律师,此次与张雁峰律师一道,继续为吴英案进行无罪辩护。

  在2年前的一审庭审中,杨照东和张雁峰为吴英作了无罪辩护。据杨照东微博透露,一审宣判以后,代理律师与吴英之间,有过70多次会见。就在二审开庭前的会见中,尽管吴英曾吐露过“想认了”的想法,但双方仍商定,继续为其作无罪辩护。

  为证吴英无罪,律师此次还当庭出示了5份调查笔录。然而,7日下午的庭审刚开始1分钟,让杨照东始料未及的突变出现了。

  经过中午的休庭,二审庭审在下午继续进行,按照程序,法官让吴英辩护。“我认为我不构成集资诈骗罪,但我认可构成非法吸收存款罪。”吴英低声说。旁听席上的父亲吴永正坐不住了,“这是对我的侮辱!”

  “她认罪是无奈之举。”杨照东当庭解释说,“一审判决之后,其实她的精神处于溃败的状况,已经放弃了对无罪释放的希望。”

  张雁峰则猜测,吴英或许觉得自己不可能无罪开释,所以承认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一罪名的最高刑期是10年,而集资诈骗罪的最高量刑是死刑。

  吴英突然“变卦”究竟为何,目前没人能说清楚。比较一致的猜测是,吴英欲认罪求生。这在此前吴英不断检举贪官,并提出减刑申请的行为中,可以看出端倪。

  2010年8月17日,吴英正式通过代理律师杨照东,向法院提出减刑申请。

  在此之前,吴英在《检举材料》等材料里,详细记录了多名官员受贿的事实,包括东阳当地十几名公职人员的受贿行为。其中,湖北荆门原人大副主任李天贵,农行荆门支行行长周亮,丽水农行分理处主任梁骅等三人已经被认定存在受贿等违法情节并获刑。“这些情况已经得到二审法庭的认可。”代理律师张雁峰告诉本报记者。

  由湖北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材料称,“根据吴英举报的李天贵、周亮2人受贿,挖出了一个涉及21件21人的窝案串案,涉及厅级官员2件2人,处级官员5件5人”,并称“全省震动很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代理律师张雁峰在二审庭审后对本报记者说,“一审后吴英的检举揭发行为部分已查证属实,我们认为构成立功。”但他同时还说,二审法庭并未对此表态,是否会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还不好说。

  起伏“弄潮儿”

  “弄潮儿”们的处境,也因此被民间借贷参与者们看成“风向标”。

  吴英背后,清晰显现的是江浙地区庞大的民间借贷市场。这个80后的姑娘,只是其中的一个“弄潮儿”。

  事实上,细心分析近年来因民间借贷被判刑的案例,可以发现,案件与当时的经济环境景气程度、民间借贷处境是好是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弄潮儿”们的处境,也因此被民间借贷参与者们看成“风向标”。

  “民间借贷的繁荣和衰退是跟随着经济周期走的。”对民间借贷深有研究的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称,从2007年之后,浙江部分实体经济开始走下坡路,集资者资金链越绷越紧,民间借贷的利率也越来越高,“企业赚不到钱,又要支付高利息,就很容易崩盘出事。”

  吴英案发前后,正是浙江经济深受全球金融危机波及影响之时,也是“非法集资”案集中发生的时期。

  2009年1月13日,丽水市“小姑娘”杜益敏被控集资诈骗7亿余元、以“集资诈骗罪”终审判处死刑。2009年3月20日,温州乐清高秋荷因非法集资 1.16亿元,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2009年8月23日,温州乐清郑存芬同样因非法集资1亿多元,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2010年2月 23日,被称为“台州吴英”的台州经济开发区兰鑫商务酒店原法定代表人王菊凤,因非法集资4.7亿余元被判处死刑……

  大案以外,更多的 “非法集资”案浮出水面。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项统计数据,金融危机以来,浙江因民间借贷引起的经济纠纷呈显著上升趋势——2009年一季度,浙江全省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总金额高达58亿元,是上年同期三倍多。而在2008年,浙江全省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则比上一年度增加60%左右。

  浙江省高院曾公开解读称,当年民间借贷案件不断增多,主要因为浙江不少民营企业一直以来深度介入民间借贷,并将其作为重要融资渠道,金融危机以来一些企业因为经营状况恶化而资金链断裂,无力还款导致走上法庭。

  “非法集资”案频发,社会各界对民间借贷“罪与罚”的思考和讨论也日渐深入。2010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义乌女企业家周晓光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要求制定“民间借贷法”的议案》,呼吁制定专门的《民间借贷法》,从法律层面给予民间借贷合法地位,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防范和降低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从而避免恶性事件的发展。

  “民间借贷活跃,说明其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在正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这种需求的情况下,应当通过立法,使民间金融机构公开化和合法化。”周晓光说。

  随后,民间借贷迎来一段“松绑”期。此时,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也在逐渐散去。

  2010年2月,最高法院出台《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同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 条”)出台;6月,浙江省高院出台《关于为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这一系列的政策,被一些人解读为为民间借贷“松绑”、“除罪”。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被温州市中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的高秋荷、郑存芬,其后在浙江省高院的二审中,都被改判为死缓。

  吴英案二审之后,民间借贷如何规范,再次引发舆论的关注和讨论。

  千亿民间借贷

  10万元以下一杯茶时间,10万以上当天就有,甚至一个电话就能解决50万元。

  “其实吴英做的事情,在浙江时时刻刻发生着。”一位经常参与企业间资金拆借的温州投资者私下对本报记者说,正因为吴英是典型的民间借贷者,法院对她如何定罪、处罚,才会如此受人关注,“说不定哪天,我们中间就又出个吴英。”

  围绕吴英是否应被处极刑的激烈争议,实际上是对于民间借贷行为是否合法合理的长期争议。

  上世纪80年代,第一家私人钱庄在温州出现;1985年、1986年前后,众多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基金会、典当行诞生;2000年,第一家担保公司在温州成立,至今发展到300多家。“现在有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典当行、寄售行等形式。”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创办者、现温州方兴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培林告诉本报记者,目前温州从事民间借贷的各种名目、类型机构,共有500多家。

  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调查,这些从事民间借贷的机构,资金主要投向在外地做生意的商贩、本地刚创立的中小企业以及投向外地炒房和进行煤矿、油田等资源开发。

  根据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2010年4月中旬一项关于温州民间借贷的调查,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其中中小企业有60%左右参与其中。

  在温州,经常能听到有关民间借贷的故事。比如,个人信用至高无上——放贷人,在约定时间内即使缺钱放高利贷,也不会催人还钱;借款人,即便企业死掉变卖家产,也会不惜代价还钱。

  温州人借钱,说借就借,快进快出。10万元以下一杯茶时间,10万元以上当天就有,甚至一个电话就能解决50万元。最典型的,柳市镇曾有人3天之内筹集6.8亿元用于外地的旧城改造。

  温州民间借贷的总体规模达到多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6月温州民间借贷规模为800亿元。

  “目前温州民间借贷的总量,估计在1000亿元左右。”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说,近年来民间借贷的总量呈现递增趋势,加上上半年银行收紧银根,“今年涨得比较多,估计有200亿元的增长。”

  囚徒的《黑天鹅》

  在这本自传小说中,吴英详细回顾了自己近30年的人生经历。

  “温州有约36万家中小民营企业,他们很难从银行渠道获得足够的贷款,只有通过民间借贷来融资。”周德文分析说,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市场,加上温州市民手中大量的民间资本,民间借贷“肯定停不下来”。

  2008年10月13日,温州市首家小额贷款公司在苍南开业。此后,小额贷款公司在温州迅速增加。据温州市金融办介绍,截至今年2月底,温州已营业和试营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有21家,注册资金近50亿元。

  “小额贷款公司,是规范民间借贷非常好的一条路子。”方培林对本报记者说,如果政策放开,允许有条件的自然人、企业都能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庞大的民间资本即可寻到阳光出路,而众多中小民营企业也能解决融资难题。

  方培林还举例说,如果小额贷款公司能够遍地开花,吴英案就不会再出现。“有规范、便捷的资金来源,吴英还会去借个人的钱吗?”

  然而,对于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状况,方培林并不满意,“现在一个区、县平均只有2家,还远远不够!应该放开限额。”

  根据方培林的初步统计,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总额,仅占民间借贷总额的1%~2%。“如果说小额贷款公司是民间借贷的阳光之路,那么这阳光目前还只有1%。”

  如何将庞大的民间借贷纳入金融体系监管的正规渠道?方培林建议,“每个村镇,至少要有3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才行”,“进入门槛要降低,资本金有500~1000万即可”。

  羁押看守所4年,吴英除了数次书写《检举材料》等外,还曾写就一本20余万字的自传小说,名叫《黑天鹅》。

  代理律师张雁峰看过这本小说,16开的小本子,写了满满一本,足有200多页。细心的吴英还特意为它加上了封皮,装订得像模像样,“看上去就是一本书。”张雁峰说。

  在这本自传小说中,吴英详细回顾了自己近30年的人生经历。童年的故事,外出学美容的艰辛,后来开公司的设想……与此前的上诉书不同,吴英用了文学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大起大落的民间女子传奇的经历。

  去年冬天,吴英曾试图通过张雁峰将书带出看守所,公之于众。然而,多次尝试终未如愿。在欧洲人的叙事语境中,黑天鹅的存在,寓意着不可预测的重大稀有事件。吴英在封皮上写下“黑天鹅”三个字时,是否也对未来,寄托了一丝别样的期盼?

  叶檀:“地下融资”与其堵不如疏

  著名财经评论人叶檀在博客中称,4月7日,浙江亿万富姐吴英案二审庭审,吴英本人当庭承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吴英的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检方则认为“一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正确、事实认定清楚,因此应维持死刑判决”,也就是说,集资诈骗罪成立。三方的立场固然是站在不同的地位对于法律结果的不同诉求所致,何尝不是对民间金融截然不同观点的当下关照。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二审判决对于吴英至关重要。 

  无论此前已经有了多少个祭旗者,中国民间金融与地下金融现象愈演愈烈,本身就说明目前对于民间金融的限制已经远远滞后于现实经济的发展。

  首先,民间金融迟迟无法正名,不可能形成规范化的运作体系,更不可能出现中国本土所亟须的银行家。其次,民间金融体制的地下生存,造成民间金融的短期化趋势,由于民间金融面临法律折价,因此必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追求最高的收益,在民间利率中加入了风险成本,加剧了本已盛行的民间高利贷现象。

  客观对待民间金融,建立公平统一的规则,中国金融业才能健康发展。一个错误不能遮掩另一个错误,即便对吴英施以最严厉的惩罚,中国的金融体制也不会因此前进半步。

  叶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指出:地下融资合法化是大势所趋,必须要合法化,要不然地下融资市场就没有办法解决,而且地下融资市场的生态会恶化,恶化之后就会短期化,然后用高利贷的方式混淆金融市场,所以与其去堵住它不如疏通它,把地下金融市场合法化之后,把高利贷取消掉,这样资金市场才会恢复正常。

  叶檀认为,从现在来说,要开拓两个市场,第一个是投资品市场,不管是证券市场还是股权投资市场,还是艺术品投资市场,要建立规范的渠道让大家的资金有地方可以去。第二是发展实体经济,只有发展实体经济之后那么实体经济里面的投资量变大,它需要更多的资金进去,实体经济变好了之后它才能有更多的真实财富,才不会成为一个旁氏骗局,或者成为一个泡沫。这两部分完善了之后,我想民间的金融到时候也会水到渠成,否则你光是堵的话,今天一个吴英出问题,明天就会有很多个吴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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