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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唯冠与苹果商标案纷争的前前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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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阅读:

 

当乔布斯决定使用iPad作为品牌时,他或许没有意识到,这四个字母将引发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

历史遗留债

1991年,台湾商人杨荣山第一次把生意做到了中国大陆,创办了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深圳唯冠),以此为起点,杨荣山陆续在东莞、武汉和长春设厂,六年后,他把旗下IT业务打包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这时,IT业内赫赫有名的唯冠系才有了一个形式上的母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国际)。

杨荣山利用手下数家子公司,从2000年到2001年,先后在31个国家和地区,申请并成功注册了总共十个iPad商标,其中就包括中国大陆的两个商标。

在此期间,唯冠国际推出过一款类似上网本的产品,名称就叫iPad。今年2月17日,杨荣山现身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时向外界证实,这款产品在当初总共生产了将近两万个,并且还在南美等市场进行了销售。

此后五年,唯冠国际进入了黄金时代,在最鼎盛的2006年,这家台资企业一度拥有超过万名的工人,年产显示器750万台,产量居全球前三。但随后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冲击,这家IT巨头并深陷债务重组之中,目前,仅有位于武汉的子公司还在正常生产。

在唯冠国际推出iPad十年后,2010年9月17日,苹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才在中国大陆,推出了同名的iPad平板电脑。此前,苹果公司也意识到商标权的问题是绕不过去的。自2004年起,苹果公司便开始与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唯冠)进行接触。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发现,在中国内地英文商标iPad的申请人众多,但是,深圳唯冠对iPad品牌的专用权期限仍显示至2021年6月20日前有效。通过查询还发现,苹果公司对同一商标在2009年10月的申请则被驳回复审。

苹果公司发给《中国新闻周刊》的书面回复称,在上述期间,苹果公司已经购买了台湾唯冠在全球的iPad商标所有权。此外,中国与美国在商标所有权认证上遵循的原则并不一致,前者奉行“注册在先”的原则,后者则习惯认定“实用在先”,这也让深圳唯冠和苹果公司的纷争更加复杂。

但是,杨荣山称,由于台湾唯冠手中并不拥有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所有权,因此苹果公司还需要就此与之磋商。2012年初,深圳唯冠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浦东法院提起了对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诉讼。

“尽管苹果公司的iPad获得了那么多人的喜爱,但成功并不是苹果公司侵权的理由。” 今年2月17日,杨荣山面对媒体的镜头表示。

在杨荣山看来,过去18个月,苹果公司“盗用”了深圳唯冠的商标,并以iPad的名义涉嫌非法销售近500万部平板电脑,销售额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按照中国工商部门对侵权案件最高三倍非法销售额的罚款计算,对苹果公司的罚款最高可达300亿元。

早在2007年,苹果公司与美国思科公司也曾爆发类似的商标所有权之争。

当年,思科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对苹果公司提起诉讼,同时指控苹果公司多次试图获取商标权遭思科拒绝之后,另设挂牌公司试图以其他方式取得“iPhone”商标。最终,两家公司于当年达成和解,使苹果公司和思科可以在各自的产品中都使用iPhone品牌。

而iPad在中国内地的结局,目前却并不清晰。

谁错了?

实际上,为早日拆除面对海外市场商标权属未定的这枚定时炸弹,苹果公司在iPad产品发布之前,始终与台湾唯冠接触着。

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苹果公司先是与台湾唯冠围绕苹果公司当时开发的mp3产品“iPod”商标与唯冠母公司的十个iPad商标近似,在英国对簿公堂。苹果公司通过律师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在英国起诉台湾唯冠,但苹果公司却输掉了这场商标权官司。

这一轮诉讼的具体裁决细节,双方当事人均未透露。但双方的纠缠却进一步深化。

2009年8月,苹果公司通过律师在英国设立了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公司,(简称IP公司),缩写也恰与iPad相近。

苹果公司的这一做法,与2007年思科在“iPhone”纠纷中所称的苹果公司利用成立一家名为Ocean Telecom Services的公司向国际电联立案申请“iPhone”商标权的行为,如出一辙。

而这家英国IP公司创立的时间,距离乔布斯计划的平板电脑全球发布时间仅剩数月。而同一时期,唯冠国际的子公司们正遭受美国次贷危机带来的重创,库存和资产巨幅缩水,无论是时任董事长的杨荣山,还是整个唯冠国际,都处在破产的边缘。

正在此时,这家英国IP公司经过与台湾唯冠法律代表简单的谈判之后,很快在2009年12月23日与台湾唯冠就iPad的商标权转让签署了协议。

据双方协议,IP公司以3.5万英镑的价格买走了台湾唯冠在全球市场上所“代表”的总共10个iPad商标的权益,协议中的附件内容包括了中国内地的两个iPad商标。随后,台湾唯冠很快又发现,这家IP公司又以10英镑的象征性对价,向苹果公司转让了所有的“iPad”商标。

数日之后,即2010年1月28日,乔布斯捧出的iPad平板电脑便在硅谷举行的发布会现身了。

遭到苹果公司商业算计的台湾唯冠事后表示,由于IP公司当时并未说明商标转让后的用途,因此是“使用不正当的欺诈手段取得”,他们正准备以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嫌疑委托美国律师在美起诉苹果公司。

与此同时,由深圳唯冠委托的代理律师们还发现,由于当时的转让协议由台湾唯冠这家子公司与苹果公司方面签订,而注册于中国内地的两个iPad商标持有权在深圳唯冠的手中,因此中国内地应不予承认苹果公司在内地获得的iPad商标。

换句话说,这一天价的商标现在仍归深圳唯冠所有,而苹果公司则在中国内地涉嫌侵犯唯冠商标。

然而,据美国华尔街日报旗下的一家IT行业博客AllThingsD获得的一份2010年7月双方对簿香港高等法院的针对深圳唯冠iPad商标使用的临时禁令,该法院文件称,深圳唯冠在iPad发布之后曾要求苹果公司用1000万美元来换取中国区的商标转让。

香港的这家法院还认为,深圳唯冠不仅拒绝履行台湾唯冠所“代表”的转让协议,反而借之为商业机会而谋利。事实上,在金融危机中近乎破产的唯冠国际,目前正处于债务重组之中,而被深圳辖区内八家银行组成的债权人会议控制。

但是当2月17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两度采访杨荣山,询问公司是否存在商业谋利考虑时,杨荣山均选择不作答。

但双方的庭外纠缠并未就此结束。

2月20日晚,苹果公司在更换了本案的代理人之后,新代理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在当晚公布了一封致唯冠负责人杨荣山的律师函,称深圳唯冠在新闻发布会上所称的“对商标转让毫不知情”等言论失实,指出深圳唯冠全程参与了iPad中国商标的转让。

目前,苹果公司和深圳唯冠都重金邀请了律师团围绕这一天价商标案做文章。

除了考虑在美以不公平交易的嫌疑起诉苹果公司以外,深圳唯冠还刚刚在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赢得了起诉苹果公司经销商iPad商标侵权案的一审。法院判定苹果公司经销商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构成侵权,禁止销售苹果公司iPad相关产品。这是iPad商标案件中法院首次认定苹果公司经销商侵权。

深圳唯冠在上海起诉苹果公司中国区公司,即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也在2月22日于上海浦东区法院开庭审理了。

而苹果公司和IP公司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案,已被判败诉。但此案的终审将于2月29日上午8时50分在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这也是苹果公司在中国内地争取翻盘的最后机会。

受深圳唯冠委托的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马东晓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对赢得起诉苹果公司方面的终审有相当的把握。

尽管记者数次提问,但苹果公司以及代理律师均婉拒了对此事做出评论。苹果公司也谢绝透露如果终审败诉,将如何处理中国内地市场的iPad商标。

尽管法律对于争议的双方来说,机会是均等的,但是在时间上,深圳唯冠有的是回旋余地,而苹果公司绝对不能忽视在中国市场的生存。

中国市场的无价

对于苹果公司每年千亿美元的销售额来说,中国就是除了美国本土之外的第一大市场。

更重要的是,中国市场还是苹果公司市场份额增长最为高速的市场。在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的四家苹果公司中国零售店,已经成为了全球苹果公司零售店中最繁忙的店面。

在2011财年的前三季度,苹果公司在中国的收入超过88亿美元,为去年同期的6倍。

在苹果公司未来的新产品及各类产品的应用程序若要产生理想的利润率,中国市场不可能被忽视。“我们非常地、非常地看重中国。”苹果公司现任CEO蒂姆·库克近日还在一场公开演讲中表示。

按计划,今年3月7日蒂姆·库克将照常在旧金山芳草地艺术中心正式发布第三代平板电脑“iPad 3”。苹果公司已向供应商下达了6500万块液晶屏幕的订单,这一规模远超过“iPad 2”全球发行时的4000万块。

中国内地市场因iPad商标案而拖累,苹果公司目前要做的抉择比2010年冒险向中国内地推出第一代iPad时,艰难得多。

一旦苹果公司在广东的终审中再次败诉,苹果公司无疑将把自己的命运放在生死存亡的巨大市场风险中。知识产权律师指出,面对iPad在中国内地的困境,苹果公司的每一个抉择都需要牺牲极大的利益。最有可能的是,苹果公司或花巨资与深圳唯冠和解。深圳唯冠的债权人协调人已经对媒体表示,苹果公司要支付4亿美元,才可达到和解。

苹果公司若是在中国内地彻底放弃iPad商标,或在败诉后继续上诉最高法院,这种“弃子”的做法不仅将面临销售被耽误的风险,更可能因为彻底败诉而丢失中国市场的忠实用户。但时间已经不允许苹果公司再向中国工商部门申请取消唯冠的iPad商标,因为这项程序往往会长达一年甚至更长时间。

目前,国内的工商部门已经对iPad商标案纠纷密切关注。从北京开始,已有9个省市区近20家工商部门介入调查iPad商标侵权案。其中,石家庄的部分商户正是在当地工商部门的介入下开始下架iPad产品。

至今,深圳唯冠向海关方面提出的禁止苹果公司iPad产品进出口的申请仍未得到海关总署的回应。

截至《中国新闻周刊》发稿时,更多二三线城市的苹果公司经销商为避免争议,已主动下架或改为线下交易相关产品。而有关B2C网站,包括京东商城官方则在2月20日承认,是苹果公司要求其在购物网站上停止销售iPad产品。京东商城CEO刘强东也表示,正是由于未拿到苹果公司对iPad产品的销售授权,因此需要在完成相关谈判后再恢复销售。

2月21日,苹果公司中国区公司的多位内部人士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商标争议的相关法律事务均由位于美国加州的总公司处理,中国区公司内部的业务并未受影响,而是“一切照常”。

“苹果公司以后要在中国长远发展,需要面对的问题远会比这场官司复杂,攒经验有必要。”上述内部人士表示。对于这一家如今IT领域中最成功的公司,在中国市场的危机,或许才刚刚开始。

 

 

苹果iPad商标案一审败诉 西单店或被罚2亿元

2011年4月,深圳唯冠曾向北京市工商局举报苹果公司使用IPAD商标涉嫌侵权,北京西城区工商局曾经于5月在苹果公司北京西单店进行调查,并出具了拟处罚通知书,单店罚款涉及金额2亿多元。由于确权诉讼已经一审判决,预计工商部门可能会在近期内做出相应处罚。

中国资本证券网 关欣

近期,备受业界关注的IPAD商标权一案一审判决。深圳中院认为,原告美国苹果公司及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IP公司”)主张的商标权归其所有不能成立。

分析人士在得知一审判决后纷纷表示,预计苹果公司很快将上诉,否则将变成“侵权”,而商标使用补偿更是可能会达到巨额的上百亿元。

而被告方深圳唯冠的代理人12月8日则向中国资本证券网透露,2011年4月,深圳唯冠曾向北京市工商局举报苹果公司使用IPAD商标涉嫌侵权;北京西城区工商局曾经于5月在苹果公司北京西单店进行调查,并出具了拟处罚通知书,单店罚款涉及金额2亿多元。

12月8日,苹果公司相关部门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一审苹果败诉

此次IPAD商标争议的起因可追溯到10年之前,2001年6月和12月,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控股”)旗下子公司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分别在中国商标国际分类号第9类(即电子产品)上获得了IPAD文字商标和文字图形结合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深圳唯冠将该商标使用在其自主研发的液晶显示器等电子产品上。

2001年至2004年,唯冠控股旗下另一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唯冠”)分别在欧盟、韩国、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家和地区共计获得8个“IPAD”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

而在2006年苹果公司策划IPAD进入欧洲市场之时,得知IPAD商标归台湾唯冠所有,曾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等理由希望获得IPAD商标,但在英国败诉。

2008年9月,IP公司开始与台湾唯冠接触,要求台湾唯冠向其转让全球所有的IPAD商标(除了其自己注册的8个商标以外,还包括深圳唯冠的两个商标)。

2009年12月23日,IP公司从当时正处困境的台湾唯冠处以35000英镑购得IPAD商标。

2010年1月27日,苹果公司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市场介绍了其标有IPAD商标的平板电脑产品。4月3日,苹果公司开始在美国市场销售其标有IPAD商标的平板电脑产品。4月7日,苹果公司与IP公司签订转让协议,以10英镑的对价受让包括涉案商标在内的10个商标。9月17日,苹果公司开始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其标有“IPAD”商标的平板电脑产品。

此时,苹果公司联合IP公司一纸诉状却将深圳唯冠告上法庭。

深圳中院于2010年4月19日受理此案,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最终决定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方要商业获取他人的商标,应当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应当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与商标权利人订立商标转让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商标转让手续。而本案商标转让合同系原告之一的IP公司与台湾唯冠签订,且与深圳唯冠之间的表见代理亦不成立。(注: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

预计苹果将上诉补偿金额或超百亿

分析人士在得知一审判决后纷纷表示,预计苹果公司很快将上诉,否则将变成“侵权”。

对此,深圳唯冠代理人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的谢湘辉律师也表示,一审判决以后,苹果公司上诉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不上诉,苹果公司就不能再使用IPAD商标,将被认定为侵权,IPAD产品将会停止销售。

而对于众多媒体报道中可能会出现上百亿元的巨额商标使用补偿,谢律师表示,深圳唯冠一直与苹果公司保持沟通,希望双方可以回到谈判桌。而且事实上,在IPAD上市前,苹果公司也曾与深圳唯冠有过谈判,但当初并未谈妥,之后苹果公司提出了上述确权诉讼。因而,深圳唯冠方面认为,苹果公司不仅应当付出支付商标使用权许可的成本,还需要支付侵权应赔偿的成本,所以补偿金额可能比较大。

至于IP公司涉嫌使用欺骗手段获得欧洲等地商标权一事,谢律师表示,自己并不具体负责,目前了解的信息是唯冠控股方面也已经打算就IP公司虚假设立违反美国相关法律进行诉讼,目前处于准备阶段。

苹果经销商或被处罚涉及单店罚款金额2亿元

而据最新报道,深圳唯冠代理人对媒体表示,已经对苹果公司的两家经销商提起了诉讼,分别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和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已经立案,两个案件分别将在2011年的12月30日和2012年1月17日开庭。

另据透露,2011年4月,深圳唯冠曾向北京市工商局举报苹果公司使用IPAD商标涉嫌侵权。北京西城区工商局曾经于5月在苹果公司北京西单店进行调查,并出具了拟处罚通知书,单店罚款涉及金额2亿多元。随后苹果公司要求听证,并在6月举行听证,目前工商部门还未出最终的处罚决定书。

由于确权诉讼已经一审判决,预计工商部门可能会在近期内做出相应处罚。

12月8日,苹果公司相关部门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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