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4日,浙江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律师办理担保物权法律业务”专题研讨会在杭州举行。柴善清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邀请了省高院民二庭法官楼颖作专题讲座,她对“省高院关于审理担保物权案件的意见”和“省高院关于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两个业务指导文件进行了详细讲解,如对“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立法沿革、价值取向、案件特点和审理流程,对“是否适用管辖异议制度”、“主债务人的地位”、“送达法律文书的种类和内容”、“是否适用公告送达”、“对异议的审查标准”、“是否适用财产保全和鉴定”、“是否适用调解”、“两类特别情形下是否适用”和“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等业内关注度高、实务争议大的重点问题进行了一一解读,并就“实现担保物权担保的作用”、“是否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等问题和与会人员展开了积极交流。
另外,浙江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的几个委员律师从律师角度出发,结合自身办案经验,阐述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出现的实务难题,与全体参会人员展开了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