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浙江省律师协会作出“关于表彰知识产权宣讲活动先进个人、新《刑事诉讼法》宣讲活动先进个人的决定”(浙律协[2013]45号),全省12名律师被评为“知识产权宣讲活动先进个人”,10名律师被评为“新《刑事诉讼法》宣讲活动先进个人”。其中柴善清律师被省律协授予“知识产权宣讲活动先进个人”称号,受到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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