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判决支持三星主张
苹果诉三星专利侵权案赔偿金额将重新判定
苹果诉三星专利侵权案时间表
2011年4月,苹果公司基于其发明和外观设计专利、注册和未注册商业外观起诉三星公司侵权。
2012年8月,美国一个陪审团认定三星手机侵犯了苹果专利,判处三星向苹果赔付其侵权所得的“全部利润”。
2014年3月,美国加州北区法院判决三星须向苹果支付约9.3亿美元损害赔偿,三星随后提出上诉。
2015年5月,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一审中关于发明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决,但推翻了商业外观应受保护的判决。法院还确认了外观设计的损害赔偿适用于“全部利润”。
2016年12月,美最高法院裁定,三星不用因侵犯苹果的部分设计专利而将其所有相关产品的“全部利润”都赔偿给苹果公司。
12月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苹果诉三星侵权案作出裁决,最高法院8名大法官一致认定,韩国三星公司不用因侵犯苹果手机的部分设计专利而将其所有相关产品的营利都支付给美国苹果公司。目前,该案已被发回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下级法院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重审,以判定三星对苹果的具体赔付责任。
虽然这项判决并未否定2012年所作出的三星手机侵犯苹果手机设计专利的原始判决,但它将改变苹果所得的赔偿金额,并将对今后类似设计专利侵权案的赔偿判定产生影响。这也意味着,苹果三星这两个全球智能手机市场的领导者之间长达5年的专利拉锯诉讼还将持续。
赔偿不适用于全部利润
据报道,苹果诉三星的侵权案是近一个多世纪以来一直打到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一个专利诉讼案。
资料显示,美国最高法院上次审理的专利案件是120余年前即1893年的史密斯诉惠特曼马鞍公司的“马鞍案”。
舆论认为,对于近来接连遭受NOTE7起火和洗衣机爆炸事件打击的三星公司来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无疑是雪中送炭,也是一个巨大的胜利。三星公司有望从已支付给苹果公司的巨额赔偿中要回一部分款项。
据报道,三星公司此前已向苹果公司支付了3.99亿美元的损害赔偿。
三星与苹果两大公司的专利诉讼案件已经持续多年。2011年4月,苹果公司基于其发明和外观设计专利、注册和未注册商业外观起诉三星公司侵权。2012年8月,一个陪审团认定三星智能手机侵犯了苹果的专利,并造成其商业外观淡化,判处三星公司向苹果公司赔付其侵权所得的“全部利润”,数额超过10亿美元。
根据陪审团的裁定,2014年3月,加利福尼亚州北区法院作出了有利于苹果的判决,三星须向苹果支付约9.3亿美元的损害赔偿。三星随后提出上诉。2015年5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了一审中关于发明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决,但是推翻了关于商业外观应受保护的判决。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其判决中确认了外观设计的损害赔偿适用于“全部利润”规则。美国专利法规定,任何人在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内,如果没有权利人的许可,以销售为目的将授权外观设计或者假冒该授权外观设计的外观设计应用于任何制品,或者销售或者展销应用了上述外观设计或者其假冒外观设计的制品,应当“以其全部利润为限”对权利人承担责任,但是不少于250美元,权利人可以在对当事人具有管辖权的任何美国地区法院寻求救济。
然而,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2月6日的裁决中,最高法院8名大法官一致认定,三星公司不用因侵犯苹果手机的部分设计专利而将其所有相关产品的“全部利润”都赔偿给苹果公司。
涉案手机早已不再销售
报道称,在美国最高法院关于此案的庭审中,三星辩称,此前判决的损害赔偿不成比例,苹果也不应获得其所有手机的全部利润,而只应是侵权组件的利润。三星方面认为,全面的损害赔偿判决可能会扼杀竞争并削弱创新,助涨以保护知识产权之名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支持了三星的这一观点,认为只突出卖给消费者的终端产品“太过狭窄”。据报道,涉及3项侵权的三星手机共有11个款式,而且,涉案的早期三星手机在市场上早已不再销售。
最高法院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在裁决中写道,法律上的“制品”一词含义广泛,可以指卖给消费者的产品,也可以指产品的组件;“制品仅是手工或机器制作的一件东西”。裁决称,在由一个组件构成的产品中,如晚餐盘子,这个产品是“设计”所适用于的制品;而在由多个组件构成的产品中,如烤箱,要判定“设计”所适用于的制品就要复杂得多。
在10月的口头辩论中,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就表示,三星并没有“在所有的组件上”都侵权。
各类技术企业密切关注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决后,苹果继续采取强硬立场,指责三星公然抄袭,并希望下级法院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继续严惩剽窃行为。
三星并没有立即对判决结果做出评论。三星的代理律师苏里文在辩护中向大法官们表示,智能手机之所以智能,是因为它拥有数百上千个支持它的技术。
支持三星的技术企业,包括“脸书”、谷歌、戴尔和联想等,认为苹果不应因为一些复制行为而获得大笔意外之财;支持苹果的企业,包括体育用品制造商阿迪达斯和珠宝商蒂夫尼公司等,则认为允许苹果从三星获利中收回一部分将会阻止“设计剽窃”,保护进行创造性设计投资的公司。
业界人士认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法律作出了不同于下级法院的解释。
美国首都华盛顿地区的一位专利法律师贾内利·瓦克称,最高法院的裁决消除了技术企业的一个威胁。瓦克说,这意味着使用混合技术的产品不会自动导致专利侵权,也不会因为一些组件的侵权而失去所有利润。
不过,由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并未就法院应如何判定设计与整个产品的关系发表任何看法,这将使下级法院在判定三星应将其所获得的哪部分利润支付给苹果的问题上面临新的难题。
一些知识产权法专家表示,要法院区分一件产品的设计和其整个的使用本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更不用说要确定组件所带来的利润。弗利与拉德纳律师行设计专利部的负责人里克·麦肯纳表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使得未来在计算涉及到像智能手机一样的复杂产品的赔偿金额时,将变得更加困难。(本报驻美国记者 陈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