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马某通过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大量的代购苹果6手机、手机以旧换新等虚假信息,骗取了多人信任,骗得大量现金,不仅手机不见踪影,马某也玩起了“失踪”。近日,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马某。
“我是来投案自首的。”2015年2月10日,马某迈着沉重的步伐走进襄阳市公安局襄东分局刑警大队。据马某交待,2014年9月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代购香水、皮包、苹果6手机等虚假信息意图骗取他人钱财,他的第一位“客户”是自己的初中同学孙某,他欺骗孙某自己有姐姐在香港、美国,可以帮忙代购苹果6手机,获取了孙某的信任。在孙某向马某账户转账5150元后,马某将钱用于买彩票、网上购物和其他个人消费。当孙某追问手机何时到货时,马某就以手机卡在海关、过几天到货、自己在外地等理由推脱,后来孙某多次找马某退钱,马某退还孙某1000元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尝到甜头后,马某在微信朋友圈里又更新了代购苹果6手机送卡西欧神器照相机、苹果手机以旧换新等极具诱惑性的虚假信息,其后,用同样的手段骗取了李某、姜某、戴某等6人共计46200元。钱一到手,马某就大肆挥霍,杳无音讯。这时,李某等人才惊觉自己上当受骗,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马某也因良心不安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微信朋友圈本应是一个私密的社交空间,但是如今已经被各种营销、诈骗所侵袭:二维码诈骗、话费诈骗、求职诈骗、代购诈骗等新型骗术层出不穷,稍不留神就会中招。检察院工作人员提醒社会公众,微信圈里陷阱多,擦亮眼睛防诈骗:一是谨慎使用微信“摇一摇”、“附近的人”添加好友,在与陌生朋友聊天时做好备注,避免泄露个人信息;二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而落入骗子的圈套;三是通过微信联系他人代购商品时一定要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及代购能力,尽量找熟人代购,代购时请对方实时拍摄购买过程和商品实物,并保存好聊天记录,支付货款时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从而保证交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