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资管”)与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简称“蓝英自控”)买卖合同纠纷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资料显示,该起股票质押踩雷涉及价值7亿元的973.12万股蓝英装备(300293)股票,法院判处蓝英自控赔偿长江资管1357.92万元违约金及律师费30万元。
新京报记者发现,此次并非长江资管第一次踩雷股票质押。早在2018年4月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长江资管曾“踩雷”贾跃亭的股票质押,涉案金额高达10亿多元。此外,长江资管还曾“踩雷”出现债务违约的“神雾系”。
涉案股票质押初始交易金额7亿元,违约金1358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2月9日,长江证券资管与蓝英自控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文件。根据合同约定,蓝英自控将所持有的蓝英装备8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为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供质押担保,质押初始交易金额7亿元,回购年利率6.2%,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2月9日,合同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2月9日。
然而,2018年2月9日,蓝英自控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到期回购,直至2018年5月15日才还清全部本息。按照约定,蓝英自控应向长江资管支付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期间产生的违约金。然而,长江资管称,蓝英自控仅支付了部分违约金,剩余1357.92万元违约金蓝英自控拒绝按照协议约定予以支付。目前,蓝英自控还有973.12万股蓝英装备股票质押于长江资管处。
对于未能如期回购股票,蓝英自控称,2018年1月19日,长江资管项目负责人与蓝英自控对项目展期达成共识,但2018年1月23日蓝英自控突然被长江资管项目负责人告知要按期回购,理由为资管公司严格禁止新增大集合参与股权质押项目,存量业务到期不得延期。因此导致蓝英自控在2018年1月23日-2月9日短期内无法筹措足额资金按期回购,故长江资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沈阳蓝英公司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蓝英自控在二审中指出,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三方协议)》,项目的融出方为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资管只作为计划的管理人,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损益由实际投资人享有和承担。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蓝英自控应向长江证券公司自动支付违约金1357.92万元和律师费30万元、支付案件受理费10.51万元和反诉受理费1320元。同时,驳回蓝英自控的反诉请求。
二审法院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驳回蓝英自控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同时,蓝英自控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51万元。
受商誉减值拖累,长江证券去年净利润同比降8成
长江证券发布的2018年财报显示,长江资管2018年实现总营收5.18亿元,净利润1.30亿元。报告期内,新发公募基金4只,规模14.66亿元;新发专项产品12只,规模64.63亿元。
长江资管的母公司长江证券在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3.7亿元,同比减少22.5%,实现归母净利润2.57亿元,同比减少83.4%。在收入结构方面,扣除其他业务收入后,经纪、投行、资管、利息、自营的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38.1%、13.2%、11.2%、11.3%、21.6%。
数据显示,长江证券2018年度业绩大幅下滑,主要源于权益市场震荡下行,导致自营浮亏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较多,且信用业务规模压降导致利息收入下降。
2018年长江证券实现资管业务收入4.7亿元,同比下降27.0%(行业同比下降11.4%)。其中,股权质押业务规模70.1亿元,比期初压缩85.6%;买入返售利息收入9.0亿元,同比下降28.8%。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减值损失3.1亿元,同比多增2.4亿元,同比增幅313%,显著拖累了公司业绩。
海通非银团队分析师根据预期减值法预计,2019年长江证券自有资金股票质押融出规模为71亿元,按照行业平均信用减值损失/股票质押融出规模的比例2.68%估算,长江证券计提减值约1.9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1月23日,长江资管法定代表人经工商登记变更和监管备案,已由罗国举变更为周纯。
曾“踩雷”贾跃亭,长江资管索赔11亿
事实上,长江资管已非第一次“踩雷”质押股票,早在2018年,长江资管就被曝出“踩雷”贾跃亭十亿多元股票质押。
在2018年4月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民事裁定书中显示,贾跃亭曾于2016年到2017年之间,与长江证券资管公司、长江证券签署过三份《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三方协议)》(简称《质押回购协议》),涉及金额共计10.17亿元。
三份股票质押业务协议中,两份签署于2016年10月28日,分别涉及金额1.71亿元、3.38亿元。2017年2月9日,贾跃亭再与长江资管、长江证券签署一份金额达5.08亿元的股票质押协议。
在长江证券针对贾跃亭的3起诉讼中,长江资管要求贾跃亭返还的本金及利息分别为6亿元、3.32亿元、1.7亿元,合计索赔金额11.02亿元。
多家券商“踩雷”股票质押,总体风险在降低
事实上,在2018年资管业务频频“踩雷”的情形下,仅贾跃亭就与五家券商存在股票质押回购纠纷。
据西部证券2018年6月3日公告所示,2018年6月1日陕西证监局下发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因西部证券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部分风控指标设置不审慎等原因,将被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6个月。在此次质押式回购业务中,就包含乐视网的股票质押事件。
西部证券2017年财报披露,2016年4月,贾跃亭陆续向其质押2150万股乐视网股票,融入本金5亿元。后因贾跃亭未按约定支付利息构成违约,被西部证券于2017年7月诉讼至陕西高院。
2018年1月9日,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贾跃亭向国泰君安证券支付融资本金3亿元、利息498万元以及超过2390万元的违约金等。
此外,兴业证券、申万宏源、天风证券、方正证券、中原证券、太平洋证券等多家券商也纷纷“踩雷”,涉及股票包括长生生物、乐视网、美都能源等。
从35家A股上市券商披露的2018年财报显示,太平洋证券受A股市场大幅下跌、减持新规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出现多只股票价格跌破平仓线,且融资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回购了结的情况,公司不能及时平仓处置,资产减值迹象明显,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59 亿元。因此,太平洋证券的营收与净利润都处于35家上市券商的垫底位置。以太平洋证券提出的9.59亿元资产减值计算,太平洋证券的股票质押业务损失占2018年总亏损额的72.54%,相当于2017年净利润的8倍多。
进入2019年后,一季度深沪市场股票质押回购的整体履约保障水平明显上升,部分高比例质押个股的质押规模下降,融资结构不断优化,股票质押风险呈现一定缓解态势。据4月19日深交所发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股票质押回购风险分析报告》显示,存量业务的整体履约保障水平明显上升。一季度末,受市场普涨的作用,股票质押回购存量合约的加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达到300%,较2018年底增幅近40%,为一年多以来的峰值,担保物价值对合约履行的保障程度提升明显。同时,业务规模持续下降,高比例质押个股数量减少。随着股东偿还借款、解除质押,截至一季度末,深沪两市股票质押回购融资余额11259亿元,较2018年底下降5.6%,延续2018年2月以来的持续下降态势。整体质押比例大于50%的股票由2018年底的141只降至128只,降幅9.2%。
对此,中信证券分析师吕品指出,整体的股票质押风险距离解除可能只有一步之遥,但是债券质押层面的诸多风险还在,个券的折算率下调仍可能对券商产生冲击。在2019年,将大概率看到债券质押回购的下降与股票质押业务的复苏上升。
吕品还表示,股票质押风险正在降低,但并没有消除,个股层面的风险仍需排查。我们通过多因子进行粗略筛查后发现,至少还有20家企业的风险值得关注。如果放宽标准,还需持续关注的边缘公司接近200家。
新京报记者 张思源 编辑 汪世军 校对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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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审理了两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资管”)诉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港集团”)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涉案的违约债券分别为“15丹东港MTN001”和“13丹东港MTN1”,原告光大资管要求被告丹东港集团立即支付债券本息,并支付违约日至实际偿还日期间的违约金。
以“15丹东港MTN001”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为例,光大资管有6只资管计划踩雷该只债券,涉案本金2亿元,利息1200万元,合计本息2.12亿元。被告对原告提出的偿还本息的诉求无异议,表示正在积极筹措偿债本金,争取尽早偿还。
涉案双方在违约金的计息方式上存在争议,原告提出应当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计息利率计算,而被告认为出资方的实际损失仅为银行利息,主张按照银行间市场1至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计算,庭审中双方对此未达成一致意见。本次公开审理并未作出判决,法官宣布将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总部位于辽宁省丹东市,为中外合资企业,目前主体信用评级为C级。目前,丹东港集团存续的7只债券全部违约,已实质违约债券余额高达79.5亿元。此外,丹东港集团于2018年3月12日发布一则《涉及重大仲裁及资产查封的公告》,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共计查封丹东港集团约48.9亿元的财产。
某券商资管业务部人士认为,对于几乎没有还款能力的债券发行人,券商资管存在即使胜诉也追不回钱或仅追回一部分资金的风险,资金的实际损失大概率将由委托方(即出资方)承担。“在信用债违约持续暴露的情况下,预计会有更多券商资管采取追偿措施,而诉讼由于周期较长其实是下下策。”上述资管业务人士表示。
记者通过梳理2019年以来券商发布的涉诉公告,发现券商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踩雷的案例频频出现,除了债券违约,还有不少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
1月29日,西南证券公布了作为“西南证券互利通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踩雷东方金钰股票质押纠纷案的裁判结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融资人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东方金钰第一大股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西南证券支付融资本金3亿元及融资利息618.3万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西南证券表示,公司作为上述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仅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理相关事务,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
2月13日,华安证券也公布了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最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股票质押违约方蒋九明(顺威股份第一大股东)的上诉,维持原判,由违约方偿还本息及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对于该案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华安证券表示:“该资产管理计划对债务人蒋九明的债权权益实际归属于委托人所有,故本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
昨日,中投证券发布其最新涉诉公告,公司作为“中投证券融通资本股票质押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根据委托人指令,向侯建芳及其配偶提起诉讼,该案已获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由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涉案金额5.48亿元。中投证券在公告中明确表示,本次诉讼活动产生的费用或损失不由中投证券承担,委托资产独立于中投证券的自有财产,不涉及中投证券自有资金。
某券商非银分析师表示,对于仅作为通道业务来开展的券商资管计划,委托方一般已经把投资项目定好,券商作为管理人实际上进行的是被动管理,如果投资标的出现违约,实际损失一般情况下由委托人承担。对于券商资管主动管理的资产,在打破刚兑的背景下,实际损失也应该由投资人承担。不过在实际运作中,券商资管往往会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券商资管也可能主动承担一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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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报 张莉
一笔股权质押回购的业务,牵出了相爱相杀的戏码,券商和客户之间也从从亲密无间的合作转向对薄公堂,一次不行,那就两次。
近日,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资管”)和上市公司蓝英装备母公司沈阳蓝英自动化控制有限公司(简称“沈阳蓝英”)有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一审、二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该股票质押式回购涉及7亿元交易金额,融入资金方沈阳蓝英发生违约后拒付部分违约金而被长江资管上诉,而沈阳蓝英却认为,自己违约错在券商,理由是,说好的合同延期又中止,导致没时间筹钱,加上利息太高,支付800万违约金已足够补偿。
好吧,只能说客户为了不还钱,理由真的很花式。最终,法院判决沈阳蓝英支付违约金1357.92万元以及长江资管的律师费30万元。
上市公司股东股权质押
交易金额达7亿元
原本,这只是一个普通的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合同。2017年2月9日,长江资管与沈阳蓝英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三方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执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沈阳蓝英将上市公司蓝英装备8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为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供质押担保,质押初始交易金额7亿元,购回年利率6.2%/年,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2月9日,合同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2月9日。
根据协议内容显示: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的担保范围包括沈阳蓝英公司基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而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复利、损害赔偿金、长江证券资管公司、长江证券公司实现债权和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
而在2018年2月9日,沈阳蓝英公司未在账户内装备足额的资金,无法按约定购回标的证券的或为按期足额购回的,直至2018年5月15日还清全部本息。因此,长江资管要求沈阳蓝英公司支付2018年2月至2018月5月期间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比率为万分之五。
不过,沈阳蓝英仅支付了部分违约金,剩余1357.92万元拒绝接照协议的约定予以支付。目前,沈阳蓝英所持有的973.12万股蓝英设备股票依旧质押在长江证券资管处。
对此,长江资管最终选择上诉至法院,讨回剩余违约金。长江资管起诉请求,沈阳蓝英立即支付剩余一千多万违约金及诉讼费、律师费,并有权对质押的蓝色装备973多万股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质押股票所得款。
融资方陈诉多条拒付理由
花式赖账被法院驳回
但是,长江资管通过法律程序要回违约金的过程并不轻松。在审理中,沈阳蓝英就提出四条条理由来拒付违约金。
1.长江资管起诉主体资格存在瑕疵,应该由券商资管计划的投资人承担直接法律后果。
2.沈阳蓝英曾和长江资管协商项目展期,但中途被告知仍需按期回购,造成筹措资金时间不足而发生违约。
3.长江资管没有按约处置质押股票导致逾期还款,无权在逾期还款期间主张违约金。
4.约定违约金定的太高,应该调整。
除上述理由之外,沈阳蓝阳还向法院提出反诉,认为长江资管并没有按照合同要求计算利息费用,要求返还多收利息费用40余万元。
沈阳蓝英提出,违约责任应该在长江资管一方。按照沈阳蓝英的辩解意见,2018年1月19日,长江证券资管该项目负责人与沈阳蓝英对项目展期达成共识,但几天后,沈阳蓝英被告知要按期回购,理由是资管公司严格禁止新增大集合参与股权质押项目,存量业务到期不得延期。沈阳蓝英认为,逾期还款是长江资管对市场政策法规预判失误导致不能如期展期。
对这些辩解及反诉理由,一审中法院判定,沈阳蓝英反诉所称的超额支付利息属实,但该笔费用系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同时要求沈阳蓝英应向长江资管支付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和反诉受理费等费用。
沈阳蓝英仍然不愿执行一审判决,再次提出上述,并向法院提交双方往来邮件,以证明长江资管曾因项目展期一事进行过讨论。但长江资管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不予认可,认为上诉人提供的是邮件截图,没有当事人的签名,无法判断邮件的真伪,即使邮件真实也不能证明是长江证券资管所发。
最终此案二审驳回沈阳蓝阳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同时沈阳蓝英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万余元。
券商与客户博弈
股权质押业务利益纠葛
实际上,对于券商而言,因为股权质押业务闹上法庭的事件并非孤例。5月15日晚间,方正证券发布公告称,*ST北讯股东天津信利隆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但公司并未按约偿还债务,方正证券因此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获深圳中院受理。
而此前上市公司兴业矿业也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兴业集团所持4.74亿股被司法冻结,其冻结原因是由于兴业集团与国金证券存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合同纠纷。分析称,如果兴业集团未能及时还款,可能未来会和国金证券达成协议,将所质押的股票交付给券商偿债,这样,国金证券可能成为继信达证券之后第二家因股权质押业务“踩雷”而无奈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券商的案例。
在业内人士看来,去年以来,股权质押业务爆雷频繁,一方面是由于涉及的融资方客户信用出现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受市场行情的影响,上市公司股价下调猛烈,不少质押的股票都是快速跌破风控线导致逾期集中爆发。
“相比去年,尽管股票质押业务的风险已经有所缓解,但是过去部分项目在今年到期的,可能还会出现爆雷的情况。”某券商机构人士透露。
据上述券商人士介绍,对于股权质押业务合同逾期或者已经出现爆仓的情况,多数会选择和客户协商调解还款方案或者考虑逾期,部分也会将质押的股票在二级市场进行处置。不过由于减持新规的规定,二级市场卖出股票获所得款的方式处置效率并不高。
对于上述出现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违约金甚至拒付合同债务的情况,实际非常多。“有些客户会以筹款时间较长为理由要求延期偿还债务,或者通过走诉讼流程来拖延进度,有些客户也知道券商不会一口气计提全部损失,索性就将这笔业务合同的违约置之不理。”北京一家中型券商人士表示,如果券商内部没有掌握好风控标准,尽调不充分,一旦项目合同谈定,后续发生违约或者合同纠纷,就会显得很被动,走司法程序也是万不得已。
由于股票质押业务踩雷频繁,不少券商已经出现因该业务而严重拖累业绩的情况。以太平洋证券为例,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信用业务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单项计提资产减值金额高达9.59亿元,影响公司全年净利润7.19亿元。而其在今年,太平洋证券再度披露9宗诉讼案件均涉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涉及本金合计17.59亿元,部分债权集体资产减值合计4.89亿元。除此之外,长江证券、西南证券、中信建投等多家上市券商在今年也陆续发布了股票质押纠纷或仲裁公告,涉及金额巨大。
据长城证券研究指出,今年以来的新增质押股数和规模也同比有所减少。整体来看,随着监管层纾困政策的**、各项纾困资金的落地、以及今年以来股市的持续上涨,A股的股票质押整体风险有所下降,但是个股的风险仍需谨慎排查。即使股市上涨,部分股票脱离了平仓线和警戒线的位置,大股东“借新还旧”的融资逻辑可能依旧未变,因此不能从根本上化解质押风险。
近期,中国证券业协会在举办证券公司风险管理高级研修班上提出,当前,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步入纵深推进的关键期,证券公司要做好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编辑: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