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新闻网讯(董晶晶 赵芹 )5月22日,江苏省金湖法院召开“审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近年来该院审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的情况。
据介绍,自2013年以来,该院共审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34件,涉案36人,涉案总税额3.18亿元。有4人被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夏某因数额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发布会上,还公布了三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典型案例。2015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肖某在没有发生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从其参与管理的7家公司为天津、河北、福建等地多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97份,价税合计金额1.73亿元,其中税额达2523.14万元。肖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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